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三江镇同意村五组村民,村里主干道已经是水泥路了,但是我们那个组还是普通泥巴路,现在组里面说要修水泥路,组民都要出钱,标准是1400元/份地,还修不到家,我想问一下这个钱是必须要缴么,听说这个村村通公路款由中央、省、市、县财政补贴,就算集资也是自愿。如果必须要缴请问是依据哪份文件精神。谢谢。
网友金斯顿的梦想,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三江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支持及监督,现就你提出的你组集资修水泥路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文件精神,农村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以上或者由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到会人员半数通过方能形成决定。
经查,三江镇同意村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5组户主大会,全组共有40户,除8户多年全家外出外,实到会32户。会上,30户计94%的农户赞成修路,形成了修建5组组道的决议。会议形式、会议程序、修路方案符合“一事一议”的规定。会议还讨论通过了群众筹资的标准为1400元/份土地。因为1400元/份的标准是按5组组道的修建所需资金计算出的,要修到家的道路即入户道,需涉及农户自行筹资修建。
二、建设资金及财政补贴情况
同意村5组组道路需硬化1636米,受益群众总数135人,实际筹资人口135人。工程价每米130元,共需21.268万元。三江镇积极争取上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镇政府按20元/米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同意村5组组道工程款通过群众集资方式筹集。截止2011年4月15日,同意村5组群众已筹资到位10万元(1400元×71份),同意村5组已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预计将于5月10日开工,6月底完工。
感谢你的留言,并请你支持家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