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本人是独身子女,丈夫是两弟兄.育有一女,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再有一指标生一个孩子呢?
网友,你好!你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彭州市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网友反映“有关计划生育的问题”一事,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故不能“再有一指标生一个孩子”。(网友可致电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028-83871265,对再生育条件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