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向东市长,我是天来豪庭的业主,天来豪庭小区内6栋2单元3楼1—6号的房屋为一人所买,该位业主破坏共用墙体,私自修建电梯,并将其所购买的房屋改变住宅用途为商业用途,物管方监管不力,给给位业主的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侵犯了各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切盼向市长能够安排相关的城建部门和城管部门力查此事,拆除违规建筑,还居民一个祥和安宁的居住环境,谢谢!
匿名网友:
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向东市长留言,反映小区安全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何某、文某、杜某分别在位于江东大道的天来豪庭小区内购买了6幢2单元3楼商品住房(文某紧靠住房另有一通门面)。2012年3月,3住户开始对其房屋进行装修,且在门面后单元梯步旁安装了一部小型电梯(外部为透明玻璃,内部为钢结构),给相邻1、2、4楼住户通风、采光造成了一定影响。在相邻住户的强烈要求下,何某3人通过物管方面与相邻住户签订了准予安装电梯协议书,并给予相应的现金补偿。
鉴于何光毅等3人已与相关住户签订了补偿协议,且花费资金较大,暂时保留此电梯。对于电梯是否能够安全运行,已责成区城管执法分局会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鉴定。同时,区城管执法分局拟对该电梯进行立案调查,且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