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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我不能成为伟人,但至少不会增加负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3-20 23:52 已回复

各位尊敬的领导:真诚感谢你们对我上次提出的疑问的重视!关于我们顾福桥社区新居安置的问题我已经有所了解,但是还是有很多疑问弄不清。<1四年前政府拆迁时承诺如果选择新居安置是平均没人按35平米安置,选择划地安置则是没人30平米计算,但我们村选择划地安置的村民都是按照35平没人计算的比当初拆迁是商定的面积整整多了5平,如果早知道是那样我相信其他选择新居安置的村民一定也会选后者的?2.当时政府号召大家尽早配合政府工作我们家应该算是最早签字妥协的,而且当初承诺新居就在油脂厂附近的,为什么现在才跟我们说以后安置在龙锦C区,让我们太不能接受了至少应该提前通知我们一声好有个心里准备。3.我家是相信政府理解政府拆迁的重要性所以积极配合,到我也希望政府能对我们有个合理的安排,即使油脂厂安置的方案没有通过但包括我在内的十户村民是不会选择但牡丹大道的C区去居住的,我们支持政府也希望政府能听听我们的心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信访和群众工作局代(彭州市天彭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5-14 13:40

网友,您好!您留言咨询关于天彭镇顾福桥社区新居安置有关问题,经彭州市天彭镇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网友反映新居安置和划地安置人均安置面积不同的问题。
按照《彭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彭府发﹝2012﹞38号的相关规定,需安置人员实行现(建)房安置按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进行安置,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不支付购房费用。划地安置就是统规自建的安置方式,需安置人员按照人均3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统规自建房屋用地,并按一定的标准配置统规自建安置点配套设施用地。天彭镇顾福桥社区选择统规自建安置的是人均占地36平方米,人均30平访米用于自建房屋,6平方米安置点配套设施用地。
二、网友反映安置点的选址问题。
龙锦C区安置点,是彭州市统一规划建设的统规统建安置点,是符合彭州市总体规划的。
如果网友还有需咨询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天彭镇政府咨询,咨询电话:028-8375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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