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正在建设的景观大道位于过水界处,原来是一个鱼塘,现在正在大量倒土。但是不知是谁批准在荣县县城至过水镇公路右侧设立一个平交道口,前后均无警示标志。昨日下午4时50分,一辆满载废土的大货车突然右转,撞翻摩托车之后,将摩托车驾驶员碾压致死。具体情况荣县交警大队有详细记录。
请问张书记,这个平交道口的设立和管理应当由谁负责?荣县实施效能问责行动是否该从血案开始?
网友:
你好!
你向县委书记张邦举留言反映“荣县景观大道过水界乱设平交道口且无警示标志昨日1人死于非命该问谁责”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荣县大队认真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2年3月12日16时40分许,伍顶明驾驶川C13579号重型自卸货车在荣县荣牛路过水镇3KM处往工业园区景观大道垂直通道右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许引德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许引德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为消除此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荣县交警大队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县交通局、安监局,并责令施工方立即采取措施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强化对施工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将垂直通道改为30度左右的斜上通道,并及时完善交通警示标志。目前,此路段已在临时通道前后设置两块醒目的“施工路段、车辆慢行”警示标志,并将垂直通道及周围封闭,将垂直通道改为30度左右的斜上通道。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荣县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