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户口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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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建言 咨询】户口回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3-12 15:49 已回复

李书记,你好。我来自青神县西龙镇金花村,2006年大学入学时,因为政策准许将户口转到学校。我在2010年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户口也只能落在镇上集体户口上。11年结婚后寄住在岳母家中,现在因为关系不合,而家中就我母亲一个人,身体也一直不好,我就准备留在母亲身边。想将户口迁回原籍地从事农业。今年,我向村里提出要迁回户口,也得到了村民小组会、村委会的同意。可西龙镇派出所不给我办理户口。按照川办发【2003】4号文件,“自2003年(含2003年)以后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
现在还面临一个问题,我小孩出生后户口也一直迟迟未办,因为母亲那边不给上。我的户口也是集体的户口。连户主我都不认识,怎么可能让我儿户口也跟着我上集体户口。希望李书记能够抽出时间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神县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4-19 10:30

网友(赵祥):你好!
2012年3月12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李静留言,反映“非转农”的有关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青神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经青神县公安局西龙派出所调查核实,你于2010年毕业后在外打工,很少回家。你家里的土地从2008年3月起租给别人耕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文件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经原籍村委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构调查核实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
因此,你现在不符合“非转农”的入户条件,如你确想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建议你以后在符合了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向原籍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村组召开民意会同意后,向所在的西龙派出所申请办理。
谢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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