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现在国家政策,所拆迁的房屋单价每平方米应根据所在附近城市的商品房单价进行赔偿,但在南巴高速拆迁过程中为什么单价每平米不到600元,而新政房价已高达4000元。
2、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仪陇县度门镇奶子石村在测量占用土地时,没有村名代表只有村委干部的情况下就测量完所占用土地的面积,后来村民自行组织测量,结果多出了10几亩,村民去找村干部时,村干部威胁:只要哪些村民敢吵敢不服面积,所占用的所用补偿款将得不到一分钱,
望上级领导重视并给村民一个满意答复
匿名网友:
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刘宏建书记留言,反映拆迁补偿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南巴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低的问题
仪陇县制定的《巴(中)南(部)高速仪陇段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意见》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南(部)高速和南(部)巴(中)高速南充境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函[2009]18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仪陇县实际情况制定的。故在补偿标准上未擅自制定标准,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的。
2、关于南巴高速仪陇县度门镇奶子石村段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土地测量的问题。
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为确保土地面积测量准确,仪陇县聘请了专业测绘队进行测量,同时在测量过程中,有乡镇领导、村社干部、和群众代表2-3人参加,并当场签字确认,保证了测量的公正性。
县委、县政府已责令南巴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会同度门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在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上,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群众进行补偿,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