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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仁寿东方家园的“两证”?
2012-02-29 10:55:25
已回复
尊敬的李书记: 您好! 希望你在百忙之中看一看,我们倾其全家一生所有于2008年9月份在仁寿东方家园买了一套房,可是三年多过去了,我们至今没有拿到“两证”。(东方家园的两幢楼在2008年就全部售完,并且是现房)我们于2010~2011年去眉山市、县政府、建设局、开方商多次反映问题,政府答复我们在去年年底之前给我们解决问题,可是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去年我们到规划局咨询,当时回答我们的是因为我们那两幢楼土地面积问题,由于开发的时候多占用了200多平米的走道,所以就导致我们房产证一直拿不下来,而土地使用证是有的,发下来了,但也没有发到我们住户手里。如果说我们那块土地是违规开发,那为什么还能在2010年、2011年分别拍得视高镇奋勇村和文林镇书院路两宗土地。在多次反映无果的情况下,我们今天才无奈得向您反映,请求刘书记为我们主持公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1.我们大多数人是在2008年买的,我们大多数都是一次性付清,就房产证只押了五千块钱。在买房时也跟开发商签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我们买房时直接在开发商手里买房,他们也都有“建设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请问买这样的房还不合法吗? 3.我们的房产证能不能拿到?这么久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是什么?怎样才能拿到房产证?何时能拿到? 4.导致今天这样的结局应该由谁为我们老百姓负责?是开发商?建设局?还是政府?我们应该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也不想为难政府,但我们别无他法,请求李书记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吧!我代表这里所有的百姓感谢你! 开方商:四川仁寿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2-04-06 10: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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