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待遇偏低,家庭负担普遍偏重。希望将农村教师纳入保障房或经济适用房行列。
网民留言
你反映:“农村教师待遇偏低,家庭负担普遍偏重。希望将农村教师纳入保障房或经济适用房行列。”
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农村教师待遇偏低,家庭负担普遍偏重,希望将农村教师纳入保障房或经济适用房行列的问题。邛崃市教育局非常重视,立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在答复如下:
一、邛崃市教师的基本待遇
邛崃市于2006年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学校教职工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教师提高10%工资以及绩效工资组成。义务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从2009年1月起实施,2009年人均绩效工资为每年约17000元,2010年7月起提高到人均每年约20000元,农村学校教师发放农村补贴(坝区每人每月150元,山区每人每月180元)。非义务段学校教师于2010年1月实施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年约22000元,不设农村补贴。与成都一二圈层区(市)县相比,同职级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基本没有区别,但绩效工资有差别。与成都三圈层县(市)比,同职级人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基本没有区别,绩效工资也基本相同。
二、关于邛崃市保障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
邛崃市在2007年以后便没有再建经济适用房,目前暂无修建的计划,如果以后有此计划,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购买。
关于保障房,邛崃市目前只有廉租房,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享受:1、临邛镇范围内家庭年收入在18000元(含18000元)以下,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2、临邛镇范围内2011年9月20日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中的无房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邛崃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