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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请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2-10 14:02 已回复

吴书记你好:
我是五里梁的一位拆迁户的儿子,本人现在在外服兵役已有6年时间,因为去年我家的房子被政府征占,说征占以后给我们分政府统一修的自建房,但是当时在分房面积的时候说是因为本人没有结婚所以只能分一个人的面积(注:因为我们没有达到部队规定的年龄还不能结婚)但是我以后一旦复员回家结婚哪一点面积根本没法居住。
所以想请吴书记为我们这些献身国防的人解决一下困难,为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游仙区小枧沟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7-27 16:32

网友,您好!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09】34号)、《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发【2010】4号)及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绵国土资发【2010】59号)文件精神,拆迁群众的人员和住房安置以征地公告发布时间的户籍人口为准,五里梁工业园拆迁公告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按照政策,您只能享受一人的住房安置政策。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网上信访工作的理解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游仙区小枧沟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7-27 16:32

网友,您好!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09】34号)、《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发【2010】4号)及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绵国土资发【2010】59号)文件精神,拆迁群众的人员和住房安置以征地公告发布时间的户籍人口为准,五里梁工业园拆迁公告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按照政策,您只能享受一人的住房安置政策。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网上信访工作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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