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您们好!
05年我父母以我的名义在龙泉驿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买来是给他们养老用的,后来因为我母亲想换大点的房子,她们就在08年把这套房子卖了,用我父母自己的名义换了套大点的房子.现在我和老公有孩子了,需要有套自己的房子,不想再租房过日子了.但是现因为以前以我的名义买过一套房(我老公以前没有买过房),所以我们现在申请不了经济适用房,买商品房首付要6成,也买不起,我们现在想给孩子一个家,但是因为首付太高,一直都买不起房.政府出台限购令是希望遏制炒房者炒高房价,我们老百姓很感谢,但是二套房政策已经影响到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刚性需求了,能否恳请您们在二套房政策上适当放松,例如首套房卖出多少年后,无房者可当做首套房处理,或者夫妻双方有一方没有购房经历的,现在仍然无房者,也可以当做首套房处理,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