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曲木县长你好:
我是鲁基乡大埂村三组村民,我出生于1949年(有第一代身份证为证),但是在2010年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时候,发现我的户口本被改成1957年(当时没有注意)。现在我县实行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必须是60岁以上。结果我就没有享受到(这个时候才发现我的出生年月变成1957年)。
现有各类证明及手续,派出所仍不予办理年龄修改。请问我该怎么办?帮帮我。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年龄登记错误的问题经我单位调查,答复如下:
喜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对您本人及周围知情人员调查,您的出生日期为1949年4月15日,且有第一代身份证为证,派出所同意了您更改户口的申请。经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审批同意,2012年2月23日已将您的户口出生日期更改为194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