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就是唐元天星村在城乡一体化,它是属于小产权的房屋吗?那是当地的人所那到的产权也属于小产权吗?我们自己对自己所拥有的房屋也没有销售权吗?那不是我们对我们的房子没有拥有权吗?只有使用权吗?
网友,您好!您于2012年1月12日留言反映关于唐元镇“天星村城乡一体化,房屋是否属于小产权”的问题,经唐元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唐元镇天星村正在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是按照唐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您所反映的天星村建设的房屋是按照统一规划在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农民安置房,不属于小产权房屋。按照《郫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流转、开发建设和产权登记的流程、操作办法及税费收取标准(试行)》(郫统筹委办〔2011〕15号)文件的规定,天星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安置房可以进行产权转让。
感谢您对唐元镇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