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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治安 咨询】谁能为民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2-01-04 20:16 已回复

市长您好:我是金堂县,高板镇风林村八组的村民,我们这里因修建村聚居点!占用了我家全部农田,我家老小五人,就三人有地,一家老小平时生活就靠种田为生,现因修建村聚居点占用了我家全部农田,我村平均每一个人就只有 0.38亩地,而村上现在只给我们家每亩一千一百元的清苗费赔偿,除此之外!没有得到国家任何政策的关注!也就是说我家五口经后全年就依靠村上给我们这点钱来生活!请问这是国家的政策吗?这样的政策合理吗?这样的政策是要把我们往死里送吗?请市长给我们一个公道!地方官员太贪!请市长前来实地调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1-20 15:52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高板镇风林村有关征地拆迁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我村平均每一个人就只有0.38亩地”的问题。高板镇风林村八组共226人,耕地面积171亩,人均耕地面积为0.75亩。
(二)关于“我家老小五人,就三人有地”的问题。经调查,高板镇于2009年进行了土地确权颁证,现组集体按“生不添、死不减”的原则对新增人口不再另行分配土地。
(三)关于“村上现在只给我们家每亩一千一百元的清苗费赔偿,除此之外,没有得到国家任何政策的关注”的问题。高板镇风林村集中居住区所租用土地属于协商租用,并由被占地农户和搬迁农户协商达成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具体补偿标准为:第一年占地青苗补偿为1100元/亩,补偿一年,租地协议根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期限还剩18年,所以被占地农户和搬迁农户商定租期为18年,租金为1100元/亩/年,一次性付清18年租金。18年以后如果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若无新政策按原达成协议执行。风林村集中居住区是在村民代表大会及议事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并签订协议,并于2011年4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开始实施的,当时并未有人提出异议。
欢迎继续监督我县(乡)镇、村工作,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咨询。如果你家除了土地租金外没有其他收入,建议与高板镇劳动保障所和风林村委会联系,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拓宽收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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