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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商品房,水,电,气,配套设施费该不该收《
2011-12-28 13:43:03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们于2011年2月22在李渡镇,定了一套商品房。是《南充市新力燃气管道有限公司》开发的《嘉峰花园》,现在他们还让我们交,水,电,气,配套费一万元。才能签正式合同。而且是把这钱加在原来的房价之上。不开收据。请问书记我们该交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嘉陵区群工部(信访局)
回复时间:2012-01-21 09: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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