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农电改造每户收800元合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咨询】农电改造每户收800元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12-26 14:43 已回复

书记你好,蓬安县金甲乡八村农电改造每户收取800元,不缴者不给拉线不能上表不能用电,生活中我们不能没有电啊,请问他们是跟具什么文件凭什么每户要收800元?具了解省府文件农电改造农户只需出50---130元,请问我们到底该缴多少钱?期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蓬安县委群众工作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1-18 10:46

匿名网友:
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书记刘宏建留言,咨询农电改造每户缴800元是否合理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网完善工程的缴费依据。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农网完善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蓬府办发〔2009〕123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根据国家政策,农网完善工程国家投资部分只负责到电表前的工程建设(含集表台的修建),电表以后(包括电表)的工程建设及改造由用户自行负责,在农网完善工程建设中所发生的青苗及竹木损失、占地跨越建设物等事宜由村委会协调自行解决。第二条第五项规定:根据国家计基处[1999]2178号文件精神,电表以后的工程建设由用户承担,其程序为:按一事一议的原则,以村为单位,由村民组织自行议定需筹资金额、范围及管理方式等。由供电公司按相应的技术标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安装到户,材料统一采购,所需一切费用由村委会讨论决定收取,村委会实行民主公开管理。
二、关于收费标准的问题。
我省2002年农电改造文件涉及的规定价格,仅是当年的一个参考值。对照国家、省、市近年的相关政策,金甲乡八村在农网完善工程前期准备和实施中,因保证测线路、砍障碍和国家政策规定自筹的资金,村委会经过“一事一议”程序,按户平暂筹资800元,待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分摊到户,多退少补”,并且已报批到县农业局减负办公室备案。村委会在筹资和管理上也很严格,由社员代表组织筹资,存入专户,由村民理财小组负责资金监管,所涉及开支审批均由村民理财小组统一审批,整个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金甲乡八村每户暂缴800元的农网完善工程费用既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也符合该村实际情况。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