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咨询]闹市区的违法建筑该谁管?!
2011-12-17 13:51:15
已回复
大南街174号三元巷内以灾后重建的名义申报,规划申报的建筑面积不到1000平方米,不超过四层,性质为居住用地。但现在开发商擅自修改规划:1、现已经修建的总建筑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超过了原规划面积的7倍之多。2、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在居住区内修建了四层营业房。3、原批准修四层住房,现已修了9层,并且还没有停手的准备。这已经超过了国家及地方关于无电梯民用住房不得超过六层的强制规定,给本栋和周边住户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回复时间:2012-01-12 12:10:42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