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锦江区 » 蜂窝煤祸害居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环保 咨询】蜂窝煤祸害居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12-07 09:08 已回复

书记你好 在莲花南路是一条饮食街 生意兴隆 但他们烧的蜂窝煤每天都严重地污染着空气对我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很大危害 希望能有人管一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莲新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12-20 16:13

网友您好:经对情况认真核查,您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经莲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置,现将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莲新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莲花南路(好吃街)30余家餐饮商家进行了《成都市三环路内禁止使用燃煤》相关文件精神宣传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使用蜂窝煤的14家餐饮商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三日内对使用蜂窝煤的行为自行处置。
二、12月14日下午4点,莲新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局、区城管局等30余人,出动执法车4辆,多方出击,对莲花南路(好吃街)违规使用蜂窝煤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并现场对前期未自行整改的6家餐饮店铺的燃煤炉进行了收缴,共计收缴燃煤炉7个。
三、下一步,莲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定人定岗”加大对此处燃煤现象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真正还居民一个优质的生活环境。
四、鉴于该项工作因餐饮店铺为降低成本违规使用蜂窝煤现象有源动力,存在监管难度大的问题,莲新街道办事处也恳请和欢迎群众及时向莲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反映(028-84510092),以利于动态管理。
谢谢!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