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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关于邻水县城户口低收入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12-06 13:48 已回复

李书记,您好!我家是鼎屏镇居民,有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父母,我和我姐姐,还有外甥,户口在一起。三代人住在一起,我姐姐嫁人了,可姐夫是农村户口,我姐姐的户口就没迁移,小孩出生之后户口也在邻水,我姐姐姐夫收入很低,我在外打工,外甥也上小学了,没有房子,现在一家五口人挤在一起,急需解决住宿问题。我帮我姐姐咨询一下,像这样的低收入人群,政府有什么扶持政策吗?大城市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等,邻水县有什么政策帮助这样的家庭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12-15 11:36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家庭困难,咨询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有关政策,现回复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
(一)邻水县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
1、具有邻水县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无房户、家庭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2、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含购买房改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和住房货币补贴等);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县政府划定的城镇低收入线标准3780元;4、申请人必须已婚,独立家庭。
以上条件同时符合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二)邻水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照片;3、单位、居委会、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材料;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邻水县廉租住房相关政策
(一)邻水县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
1、具有邻水县鼎屏、城南、城北镇及经开区居民常住非农户口3年以上(含3年); 2、享受民政部门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3、25周岁以上的无住房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不含16平方米)的家庭 。
(二)邻水县廉租住房的申请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全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廉租住房申报表;
3、各相关单位审签的家庭收入、户籍、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4、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签到证》和低保存折的首页和最近享受页复印件;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结婚证、离婚证(含协议)、丧偶证明等复印件;(2)房产证、租房协议;(3)最近一个月的水、电、气发票复印件。
根据您留言反映的相关情况,我们建议您姐姐向所在社区申请轮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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