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市长,您好!乐山岷江二桥东翡翠明珠小区的三单元33楼顶楼,在2010年元月交房后,顶楼住户王树清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我向市城管局举报多次,无人管,至今也未拆除,希望您能过问一下此事,谢谢!
网友你好!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对你反映的翡翠明珠小区3单元33楼住户修建违法建设,我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翡翠明珠小区3单元33楼业主王某确有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房屋的行为。据悉,当事人于2010年11月上旬动工修建,建房期间,我局执法大队多次到场制止,并向其送达《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通过多方面工作,目前,该建筑仍处于停工状态,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
二、由于该建筑没有经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涉嫌违反《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照相关法定程序,收集完善了案件材料,现已全案调查终结,拟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
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2499888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