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伤残军人优待办法中早有规定:凭伤残军人证享受优待,基本上全国都是这么做的,但奇怪的是在四川的巴中却要伤残军人证+优待证才能享受优待,特别市购买车票更是如此。
在此前因购买车票必须要此双证,否则须要找县以上民政机关和政府开具证明造成的误时误事向前任书记书面反映过,几年过去了,既误回信也无改变,现在依然如此,李刚书记,我到过全国很多地方,仅巴中如此,这是什么原因?难道不能改变吗?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现在放哪里去了?
网友: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巴中市江北长途车站在售票时只要求残疾军人提供退伍证和残疾证,而不需要提供优待证。感谢你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