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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教育 咨询】川音绵阳艺术学院学生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思念在尖叫  2011-10-17 10:42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一名来自北方的川音绵阳艺术学院学生,今年大二了,我有个问题向您提问,身边好多同学因为大一有挂科 而今年需要重修 可是这个重修费用令他们很困扰,因为这个数字太大了 一个学分需要三百块!好多家里条件不是很好的,因为学费都负债累累,而且要交这些高额的重修费用,因为没有及时交这些费用,学校勒令如果这个学期没有付清的下学期要四倍缴纳!一个学分就是一千二了,普通的课程也就占两三个学分那就是三千块钱啊!而我的一个月生活费才600块,难道学校就能这么随便的加嘛,我承认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而这些重修的同学是没有很好的完成学习任务,但是要面对这么高额的重修费我想普通的职工家庭是负担不了的。所以我想质疑学校这样的做法,自己也在网上看了很多这样的帖子,这样的收费是不是很合理。所以我很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帮我们这些学生解决这个问题,在这里谢谢您了,祝您工作顺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2-07-27 17:11

网友,您好!
您反映我院重修收费问题的材料,学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教务处、财务处、学工部等部门进行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学院对重修有严格的规定
我院从2009级开始试行学分制,于2010年11月25日印发了《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关于补考及课程重修的管理办法(暂行)》,该办法对课程重修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1、旷课超过该课程课时1/3及以上或经任课老师、教学管理人员随机抽查旷课达三次(含三次)以上被取消考试资格者;
2、旷考者;
3、考试违规者;
4、综合评定成绩小于45分(综合评定成绩为45—59分,实行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5、补考仍不及格者;
6、缓考学生参加正常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需重修。
二、学院依据省物价局规定,制定了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
重修是学生重新学习该门课程,需要配备相应的师资、设施设备等资源,各项管理也必须到位,需要交纳一定费用。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对重修课程均采取按学分收费用的方式。
1、学院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重修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分。
2、学生如因特困或办有助学贷款,重修费用按标准的2/3收取。
3、因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原因重修,重修费用按照标准的2倍收取。
在学生反映的材料中,所提到的“300元/学分”是属于“因学生平时上课旷课较多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旷考、考试作弊”的情形。
我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管理学生重修,“按学分收取重修费用”的方式也是组织各系进行了学习,并告知学生后于2012年2月起开始执行。同时,学院重修收费情况还报告给了四川音乐学院和四川省教育厅。
三、学生反映的“因为没有及时交这些费用,学院勒令如果这学期没有付清的下学期要四倍缴纳”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其一,学院没有任何文件明文做出上述规定;其二,学院财务处进行了严格的清查,并不存在按“四倍缴纳”的情况。
学院一直高度重视学生收费问题,四川省教育厅、四川音乐学院、绵阳市物价局等给予了积极的指导,学院进行了多次整顿,做到了各项费用严格依据国家和各级管理部门的政策和规定收取。学生如有异议,可到学院教务处和财务处咨询。如有乱收费现象,可到学院办学质量监控中心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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