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崇州市 » 我家孩子要复习功课,请求制止常璩广场舞会噪音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环保 咨询】我家孩子要复习功课,请求制止常璩广场舞会噪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10-13 07:58 已回复

昨晚7点,住在常璩广场边上的我家最初关严窗子勉强可以安宁,但7点过不久,广场舞会的音响渐渐增大,一直大响到9点过.孩子无法温习功课,更别说我们成年人看电视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10-24 15:46

网友,你好!
你留言反映的关于崇州市委大门外常璩广场噪音扰民,当局不作为等问题,经我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常璩广场地处崇州市中心,有两批老年人跳舞健身。接到市民投诉后,市公安局崇庆路派出所民警,在环保部门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就多次找到跳舞活动的负责人刘某某,对刘某某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劝告,告知其在以后的活动中尽量减小音乐音量,在娱乐的同时不要影响他人。刘某某当即表示将配合公安机关对在此健身跳舞的老年朋友进行宣传教育。
城市管理局组织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前往常璩广场,找到提供音响设备的市民刘先生,就噪音扰民一事,再次与刘先生沟通,刘当场承诺:一是音响音量适中;二是明确活动时间,夏季为19点至21点30分,其它季节则不超过20点30分。
7月4日晚8时40分,市环境保护局安排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为71.4分贝,认定其发声源已超过城区商居环境噪音标准(55分贝),并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公安机关。市公安局崇庆路派出所民警遂与跳舞活动的负责人刘某某取得联系,对其进行警告,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公安机关和城管、环保部门将保持常态,联合对城区噪音“重灾区”进行监控,若再次检测出跳舞活动所发出的声音超过城区商居环境噪音标准,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活动负责人作出罚款处罚。
同时,民警与周围小区住户进行了沟通,绝大多数居民对广场的健身活动表示理解、支持,也请信访人支持和理解。


崇州市公安局
崇州市城管局
崇州市环保局
2011年10月2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