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有一个安定的家,可在修巴南高速公路后 ,就被拆了,到现在都没有房住。陪我们215元一平方米的价格,作为农民的我们现在即过度费,安置费,又没有地怎么也修不起呀!
网友“lk0110”:
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书记刘宏建留言,反映征地补偿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巴南高速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我县《巴(中)南(部)高速仪陇段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意见》(仪府发【2007】57号)文件的规定,网友房屋补偿标准215元/平方米,是按土木结构房屋乙级进行补偿的。同时,我县按照9元/平方米一次性给予过渡费补助。
对被拆迁的房屋及附着物,我县采取自拆自建的方式,即拆迁协议签订后,被拆迁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为拆迁户协调落实修建房屋宅基地。因此高速公路拆迁没有统一修建安置房,而是按规定支付拆迁补偿费,由拆迁户另行选址新建房屋。
安置补偿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根据我县相关政策,目前没有其它建房补助。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