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书记,
您好!
不知道能否得到您的回复,但是还是想提出些关于自己的观点,仅供您参考!
泸州市新出台的征地赔偿标准,实在让人难过地匪夷所思!一户人家一个人就30个平米的建筑换房面积!很想知道世世辈辈靠土吃饭的农民,被进了钢筋森林后该是怎样压抑!被剩下部分面积的赔偿额度地得让人汗颜!550块每平方米!这就是我们的所谓的‘与时俱进’!这是个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社会,和谐这两个字让人情何以堪?
新出台的征地赔偿通知里面明确说明,如有争议,可以提起人民政府裁决,但是并不影响土地方案的实施!这样是政府公文,让我们老百姓欲哭无泪!
尊敬的刘书记,劳请您在百忙中为这批即将被进城的老百姓适时地争取一些原本属于但是没有被给予的福利!
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泸州市新出台的征地赔偿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经市国土局调查处理,现对您的留言答复如下:
泸州市新出台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其相关的标准,均由泸州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政策和程序制定,标准合法有效。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