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剑南镇五路口社区居民,住茶盘街谷家巷内平房,地势低矮,一到夏天下暴雨,屋里就要进水,并且5·12后院内厕所已摧毁,家里有一个二级肢残小孩,一个上小学的娃娃,母子3人只有15平米住房,我的条件符合申请经济房吗????如果符合条件,经济房什么时间开始申请?
信访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一、按照《绵竹市安居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竹府办【2009】102号文件)第二十五条规定:住房销售的范围为我市城区及镇乡城镇居民家庭(汉旺镇城镇居民家庭,原则上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申购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5.12”特大地震中自有产权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
(二)在“5.12”特大地震中租住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当地城镇受灾家庭;
(三)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低于我市城镇居民低收入标准且无房居住的城镇居民家庭。
二、城区蔚泉新村安居房目前剩10余套,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安居房。
三、若不符合安居房申购条件,可以到所在社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祝您生活愉快。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