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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准生证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9-09 21:39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请问下,我老婆是云南人,办准生证必须她那方出一个婚育证明,而去她那方时又得必须先我这方有婚育证明,她那方才得办…也就是说现在必须先哪方办了婚育证明,另一方才得办?我该怎么办?我们才第一胎呢,难道就只有罚款么?罚款会罚多少呢?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希望您能帮我解开谜团,麻烦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安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9-23 16:04

王荣网友:您向安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咨询办理《生育服务证》的来信收悉,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安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第二十条:“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凭证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列》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既可以在户籍地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但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从2011年9月15日开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股股长坚持每天联系你,由于你唯一的联系方式手机(18258370802)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短信联系也未成功。
感谢您对我们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理解。祝您工作顺利!
安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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