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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新农村建设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9-07 10:01 已回复

书记您好!
我是彭州市?餮粽蚬鹎糯宕迕瘢?008年我们家4口人报名参加了桂桥村的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项目的新农村建设,当时与小城投公司签订签订的协议书为两个一类人员,两个2类人员。2008时父母为农业人员,我是2003年大学毕业回家务农,户口于2005年转回桂桥村为非农业人员,女儿2007年出生户口随我为非农业人员。根据国家政策大学毕业1年,未落实工作的可以回家务农户口变更为农业户口,于是2009年我按国家政策把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2009年后我和女儿户口为农业户口(户口本为证),且2010年已分田。目前新农村建设到了分房阶段,我去办手续时,得知我和女儿的户口不享受国家补贴的13000元安置费,我就迷惑了,现在房没分,为什么我的农业户口就不能享受国家政策了呢?就此事我们一家多次找了村书记、镇分管镇长以及彭州小城投公司,得到的答复为;村书记和分管镇长说这和他们无关你去找小城投公司,小城投公司又说只要你们村和镇上同意开具证明,我们就办。他们之间就这样踢皮球,公务员、父母官们这样做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在搞“吃、拿、卡、要”。就我现在了解我们村,有签合同时选者要钱不要放房子的,现在改为拿房子了;还有以前没参加新农村项目的,现在分房时就直接参加拿房了等等。
另外2008年5.12地震以后,我家房屋被政府专家划为重灾户(民政局可查),房屋不适宜居住,通知我家拆除,为保安全我家也签字认可拆。但拆除之前,我家接村委会口头通知说我们这里试点新农村建设,房子马上会修好,房子先不拆除暂时住着,等新农村房子修好后搬迁,在行拆除。我们按照村委会通知就没有拆除危房,一直在等新农村建设。到目前为止我们一家还住在5.12后的重灾房中,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安置。
为此,我请书记您百忙中抽时间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参加新农村建设是否应该享受国家补贴13000元,其次如果新农村不给我们安置,我们还能否得到“5.12”震后其他形式的安置呢?

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信访和群众工作局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10-19 09:18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彭州市濛阳镇桂桥村灾后重建等问题,经成都市彭州市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参加新农村建设是否应享受补贴和安置”的问题

按照《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彭府发〔2008〕33号)精神,安置对象分为两类人员:一类人员,即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公告颁布之日前在拆搬迁范围内居住且为农业户口的人员,该类人员享受新农村建设每人13000元的补贴,同时享受住房安置;二类人员,即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公告之日前在拆搬迁范围内长期居住的非农业户口人员,该类人员只享受住房安置,不享受每人13000元的补助。安置对象户口的确认时间以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公告颁布之日为准。

经查,濛阳镇桂桥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公告颁布之日为2008年4月28日,您及您的女儿在2008年4月28日前是非农业户口人员,属二类人员,不能享受每人13000元的补助,只享受住房安置。目前,濛阳镇桂桥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将按2008年与您签定的新农村建设安置协议对你进行安置。

二 、关于反映“灾后重建”有关问题

经查,“5?12”地震后,您的住房在应急评估中被评估为“重灾户”。按照灾后重建相关政策,受灾农户可自愿选择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原址自建、异地安置、开发重建和维修加固等灾后重建安置方式中的一种进行安置。您已选择了房屋维修加固方式并领取了相关维修资金。

因您在外打工,9月27日,彭州市濛阳镇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受您委托到场的你的母亲杨某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并现场答复了你母亲提出的有关问题,经过充分交流和沟通,您的母亲对上述问题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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