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高山公园爬山发现,公园的牌坊后面有一大型挖掘机正在对山体进行开挖,据说是要修房子。此地10多年前就有人想在该地建房,由于要建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没修成。难道10多年后国家级森林公园建成了,反倒可以永许修房子了吗?不知道是谁给了他们权利,这样公然大张旗鼓地违背国家不永许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建房的政策。难道是有人给他撑腰?还是我们主管部门的人太忙,有意顾不上管理吗?要说到管理部门忙。。。。。它旁边的红日佳苑,高山书院都属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由于他们各职能部门的有意管理,致使政府提出灾后重建3年完成的项目到今天仍未动工,近100多灾民如今仍在外租房居住。这样的管理合理吗?难道就没有人出面管一管,这些有关民生的该管和不该管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