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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修路占地赔偿款被私贪
2011-08-31 16:43:23
已回复
高平区委书记及各级领导你们好!事情是这样的。修建南大梁高速公路经过走马乡十二村二组占用大量土地,其中有条水泥路是国家拨款占用集体土地,由六户人家牵头承包给别人修好的。现在被占用得到赔偿款十五万元。而这些钱却被那六户人家给分了。村里其它人就没有了,全村共有四十户,这些钱理应属于集体的,而且开会之初村干部就说过,这些属于集体的赔偿款是要给大家分的。个人或者几户人是无权私分的。但现在村干部也不说话了,不知为什么?他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拿个人的权力、私欲侵占别人的利益,难道就没人管了吗?请领导给我们主持公道。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坪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回复时间:2011-09-30 09: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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