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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施工中的损害,由谁来负责处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8-30 09:33 已回复

我家住洪雅县三宝镇川溪村三组,房屋距高速公路不足两米。一是因施工一年多没人处理进出的问题,原有路面全部损坏,没有恢复的时间安排,二是因大型机械施工(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房屋严重受到损害多处有裂缝,经给镇政府和施工单位,协调指挥部反映未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宝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10-10 14:48

网友:你好!
2011年8月30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洪雅县委书记留言,反映“施工中的损害,由谁来负责处理”的情况,三宝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向你回复。
经调查核实,三宝镇川溪村3组确有3住户离乐雅高速公路较近,出行存在一定困难,三宝镇已多次会同县交通运输局与业主方、施工方等单位现场勘查研究,协商解决办法。
你反映大型机械(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施工致房屋严重受损一事。三宝镇人民政府已现场查证,因涉及受损鉴定,已与有关部门衔接,你已可向有资质的单位申请鉴定后,依法维权。此事洪雅县信访局在督办,若还有不明之处,可向洪雅县信访局咨询(联系电话:37403841)。
谢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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