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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 超艰治理太乱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8-28 00:1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位驾驶员,我们南充超限治理太乱了,车辆越拉越多,两轴车车货总重50吨,三轴车车货总重65吨,四轴车车货总重75吨了.好好的一条路通车没几天,就被超限车辆压坏.

路政执法人员上路执法,只是为了收钱,从来不问拉多拉少,只要给钱就放行.有的还收黒钱.收了不开票.没有那一个驾驶员想超限上路,四川庐州就做的好,超出了当地制定的统一标准,给在多的钱也不能上路.

南充为什么不治定一个,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执行,来和谐治超.(如从现在起2012年12月31日,缓冲期內车货总重不超过这个标准,二轴车25吨,三轴车35吨,四轴车45吨,五轴以上55吨,不罚款.如超出这个标准,二轴车30旽,三轴车40吨,四轴50吨,五轴以上60吨,统一罚款500元.超出这个标准,车辆一律缺货后才放行,二轴车超过30旽,三轴车超过40吨,四轴超过50吨,五轴以上超过60吨.<都是车货总重>).在这一年多缓冲期內,运输企业和个人换车时买有利于超限的车辆.

超限治理,利国利民.尊敬领导三思!

网友回复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10-12 11:47

匿名网友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市委书记刘宏建反映拆迁的问题,反映超限治理乱的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局长庚即作出批示,责成市治超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回复如下:
去年7月以来,根据国家九部委、四川省十三厅局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开展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取得明显效果,并初步构建了全市上下联动的治超工作格局。
一、工作开展情况。为强有力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效维护公路不受损害,我们以固定治超站为中心,流动检测为补充,狠抓拆、卸、罚、记(对司机扣分)、赔(交补偿费)、拘(对违法当事人行政拘留)措施落实。市治超办负责督促市联合执法大队充分利用共兴、南江两个国家固定超限检测站,切实加强对过往G212线、G318线的超限超载车辆的监控,沿线各地原则上不再上路进行流动检测;市路政支队直属二中队(即顺达公司路政中队)和嘉陵区治超办分别负责利用流动检测车对过往绕城高速公路和G212线嘉(陵)吉(安)路、G318线嘉(陵)里(坝)路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监控;各县(市、区)治超办负责利用流动检测车对过往辖区省道和县乡道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监控。
今年8月以来,市治超办组织各县(市、区)治超办开展了集中切割非法加装高栏行动,凡车厢拦板超过车管部门办理的行驶证(绝大部分实际已经超过国家发改委确认的质量参数)照片标准,一律进行强制拆除。考虑到我市治超的实际状况,对运输砂石等建材的车辆,原则上只允许货物装载至最低拦板,否则一律强制卸载。
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及处置要求。国家对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是: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三轴不得超过30吨、四轴不得超过40吨、五轴不得超过50吨、六轴或六轴以上不得超过55吨。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补偿费的通知》要求对轴载质量超出部分按0.5元/吨每公里收取超限运输公路路产补偿费;对超限超载超过20%以上的车辆,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系统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强制卸载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我市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是严格执行上述标准的,网友留言反映超重5吨的车辆均罚款500元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三、对问题的整改措施。目前仍有个别地方流动检测点存在只收费不卸载的错误行为,特别是55吨以上的车辆还在上路。对这些问题,我局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和路政大队长会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只收费不卸载放行的行为。对于网友反映治超人员有收黑钱,不扯票的问题,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收钱不扯票和其他违规行为,欢迎广大驾驶员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817-2808595(局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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