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你好1
饲料公司在苍溪县和朝天区销售产品时被告知要到畜牧局备案,否则不能在当地市场销售,饲料公司将标签样品等交给畜牧局工作人员后,还要求交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费用, 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而且不给发票和收据,具了解在该地区销售的饲料厂家基本都被这样管理着,敢怒不敢言,在广元市的其他县区却没有这种现象,全国也没见到。
希望市长能在百忙中过问此事,打击不正之风,惩治腐败。
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匿名网友:
您好!
你给马华市长的《畜牧局工作人员乱收费》的来信收悉。由市长信箱办公室转到我局处理,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门调查组到苍溪县和朝天区畜牧食品局调查,并走访部分饲料经营企业核实相关情况,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饲料投入品管理是畜产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符合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其技术人员应经县级以上饲料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规定和广元市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2011年饲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广牧食〔2011〕14号)相关要求,各县区饲料管理部门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对进入辖区销售的饲料企业严格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在今年“3•15”河南瘦肉精事件后,我市各级饲料管理部门为有效杜绝假冒伪劣饲料和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饲料进入我市,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加大了各环节的检测检验力度,部分县区在饲料审查备案时要求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的同时,还要求抽检样品,由当地畜牧食品局自行购买饲料快速检测卡进行检测。
经查,苍溪县畜牧食品局今年在饲料企业备案时未收费,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在备案时存在收取费用现象。费用由资料培训费和样品检测费用两部分组成,其中:资料费包括台帐和法律法规培训费用,台帐10元/本(购买自由),法律法规培训费70元/人,资料费30元/本;样品检测费:40元/个。调查表明,培训费和样品检测费只收取了成本费用,但未经相关部门核准,属于乱收费。关于来信反映不给发票和收据的情况,由于在备案前期,财务人员在外出差,故当时没有给当事人出具发票,在财务人员回来后都通知了相关人员领取发票。
处理情况:我局责令朝天区畜牧食品局立即停止未经相关部门核准收取费用的行为,并于9月15日前全额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将此件通报全市,认真自查,举一反三。
感谢你对我市畜牧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感谢你对我市畜牧行业行风政风的监督和建议,祝工作愉快!
广元市畜牧食品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