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书记您好!你在今年眉山市敬老院工作会议讲过,现在对老年人的关心不够,还说现在我们有钱了,要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进行法人登记,可是这久了还没有落实呢。
网友:你好!
2011年8月4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李静留言,反映“关心敬老院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市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向你回复。
眉山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后,各区县民政局按照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提高了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并且为所有敬老院工作人员购买了养老和医疗保险。
对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2011年4月2日,市委编办下发了《关于明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1]70号),市民政局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督促各区县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目前,部分农村敬老院已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其余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将在今年内完成。
谢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