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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建言 咨询】队长不办实事,蛮横要收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7-25 06:44 已回复

钟书记你好,我是云峰二村四队的村民,我们四队要修水泥路与岳新八村相接,本来这是好事,但是我们根本享受不到,队长说四队的村民收费一样要1000多元每人,我们多数村民商量说交钱可以,但是要改一下道,队长不肯.钟书记你说这队长是办的人事吗?既然我们生产队村民积资修路是方便村民,为什么道路就不能改呢?如果不改请你说说这钱我们该交不该交?队长放话出来说不交也得交,强制执行.那我代表好多村民再问钟书记这是哪里有文件要这样办呢?还是队长村干部们打着方便村民的旗帜想出政绩捞点油水,这真的想不通.这样很容易积起民愤的,钟书记我在这代表部分村民请你在百忙之中叫有关部门调解一下,真的能把这办成是为民,便民,利民的好事,实事.,那样就真的要谢谢政府,领导,谢谢钟书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云峰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8-31 11:24

匿名网友:
您好!您于2011年7月25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关于修云峰乡二村至岳新乡八社公路硬化路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存有“捞油水”的信访件已经领导批示责成云峰乡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为方便群众进城、到岳新乡、永顺镇等,接通国道319公路,云峰乡2011年6月30日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参会人员平均每户都有一位代表)议定:对云峰乡二村办公室至岳新乡八社公路实施硬化。由于该路段长约1.5公里,宽3.5米,按修建水泥路35.5万\公里算,跌去上级补助15万\公里,群众集资20.5万\公里,所以决定集资1100元\人,多退少补,以后通过算账公布。会议议定:集体推选社长李昌品管账,老支书谭孝柄管钱,社员代表吴应才收钱,该议事全体社员签字通过。采取该社社员代表自行管账、管钱、收钱及发包给承包公司形式管理财务,村干部只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修路质量等,没有查到村干部从中“捞油水”的证据。
目前有10户(58人)住家较偏远未集资,认为没享受到公路利益,不愿意集资,要求改道从自己院落经过。该社于7月18日再次召开社员大会,讨论改道问题却未在社员大会上通过。2011年8月8日,经二村村两委及该社社长与路程较远的10户代表协商后,大家一致同意:该10户共筹资20000元修建水泥路,解决其享受利益较小的问题。
如您对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其他异议,请你持相关证件到云峰乡政府反映,我们将认真调查处理,感谢您的留言!

云峰乡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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