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去年的新进教师。去年年底的时候不是说新教师第一生活比较困难,会有生活补贴吗?东兴区都发了去年9--12月份的,我们市中区怎么迟迟都了无音讯?照常理说东兴区都发了,我们应该不能走在东兴区后面的,确实新教师的生活比较困难,基本上学校都不能提供住宿,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只有600--900不等,除去租房、吃饭,我们还有什么钱?你可以在许多论坛、贴吧里面都能看到,许多关于新教师的生活补助问题都炒得很火热,有关部门根本就不予理睬,我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恳求我们为民做主的领导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
为切实关心公招义务教育试用期新教师,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2010年11月,我局结合实际,参照其他县区对试用期教师的生活补贴办法,向区政府、区财政局提出申请,要求对试用期教师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生活补贴。该补贴已于2010年12月兑现发放。对2010年新招试用期教师,当时发放了2010年9月—12月的生活补贴。2011年1—7月的生活补助,我局已向区财政提交了经费申请报告,区财政已于10月17日预拨解决,新招试用期教师很快领到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