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户口是四川广安市武胜县的农村户口。现在在温州打工,由于,武胜县目前没有纳入农村养老保险范围。如果我在温州办了养老保险,以后可以迁回广安市武胜县么?应该怎么解决我的养老保险问题。
网民,你好!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九条规定,“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可见,如果你在武胜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可将温州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武胜,原在温州的缴费年限和武胜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你未在武胜继续参保缴费,在武胜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可按规定转入武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武胜未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未在武胜就业继续参保缴费之前,仍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
谢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支持!
武胜县人社局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