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同志:
您好。
我是曾经在网上投诉学校广播的五角大楼里的租住户,虽然前面我不是很满意处理的方式和理由,但是我也理解赞同与学校沟通。如今学校重新开始广播,除了中午时段没有播放,声音变小了,早晨下午依旧同一时间段同一时长播放。因为小区附近一直非常非常安静,广播又架设在小区里,音量变小,丝毫没有作用,一样饶人清梦。
您在网上回复说因为学校人太多,通过广播通知学生上课,这确实让我感到不能认同,小区就是小区,学校人多了,这里就变成宿舍了吗?就可以忽视其他居民了吗?
工作人员不是在电话里说,我国没有这条法律来管吗?我现在就只想咨询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 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这一条里的“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包不包括居民小区。恳请文字回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留言反映“阳光城五角大楼小区里面学校广播噪音扰民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龙泉驿区高度重视,再次责成同安街办调查,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同安街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再次与校方进行沟通,督促校方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整改到位。经过商议,双方达成共识:一是播放次数由原来的三次调整为两次:早上播放一次(时间7:40-8:10);晚上播放一次(时间17:30-18:30)。二是改造扩音设备:校方承诺在下学期开学前,把高音喇叭改为音箱式,并从室外移至室内,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内,彻底解决噪音扰民的问题。
同安街办与您电话联系,向您通报此次整改情况并对前面工作没有监督到位表示歉意,您对此次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同安街道办事处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