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书记:
我上次已经反映过阆中市长安小区巴都大道对面的一个不知名厂房严重污染小区空气,阆中市环保局给了说法说什么使用清洁能源,然而到现在仍是污烟滚滚,咱不知道您到底是否看过上次的留言?
网友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市环境保护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环境保护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经查,网友所说的“长安小区对面一工厂”应为“康兴洗洁公司”,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二、处理意见
市环境保护保局于2011年6月15日已向该企业发出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期于2011年7月5日前搬迁的通知,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该企业负责人也于2011年6月15日向市环境保护局承诺,接受处理意见,将于2011年7月5日前完成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