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市委书记马波 » 过渡期超过一年,过渡费加倍支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咨询】过渡期超过一年,过渡费加倍支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5-29 01:45 已回复

唐书记您好:我们是沙湾区嘉农镇的老百姓,2009年我镇搞不锈钢工业园区建设,政府和我们签定了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协议。其中房屋是采取的按换房安置,由政府统一修建。可是时间已快过去两年了,我们的房子还没有动工。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农村房屋过渡期超过一年的过渡费要加倍支付,因此我们向嘉农镇政府提出加倍支付过渡费的请求,但政府一拖再拖,最后干脆表示加倍支付是不可能的,你爱咋咋的。因此此事一直没有达到解决。我们决非无理取闹,恳请唐书记在百忙当中抽点时间帮我们调查处理一下。在此,我谨代表不锈钢工业园区几百户拆迁户向您表示最深深的谢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沙湾区委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6-17 17:03

网民你好:
感谢你对沙湾嘉农镇工业园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对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沙湾嘉农镇工业园区建设自2009年底启动,目前共涉及嘉农镇燎原村、加华村、双槐村和齐安村,征地安置补偿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的,其中对房屋拆迁采取由政府统一修建换房安置方式进行,并在2010年初分两期启动了安置房的建设.m目前,一期建筑面积43152平方米,一标段1、2、4栋和6栋(1—2单元)五层施工完毕,3、5栋和6栋(3—5单元)厨房、卫生间面砖完成,水电安装及室内仿瓷完成30%,预计年底交房;二标段主体和外墙已经基本完工,室内装饰完成约85%,现正进行室外水、电、气、讯、光纤工程施工。二期建筑面积16991平方米,已按规定程序组织了招标,由重庆玉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拟于本月底动工。
对于少数拆迁户要求按照川办函〔2008〕73号文件规定加倍支付过渡费的请求,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嘉农镇工业园区征地和房屋拆迁都严格履行了程序,签定了相关补偿协议,且沙湾区《嘉农镇工业园区2009年征地拆迁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园区拆迁户的利益而制定,拆迁安置标准超过了川办函〔2008〕73号文件中的拆迁安置标准,维护了拆迁户的利益。对其个别人的诉求不予支持。嘉农镇人民政府、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沙湾分局等相关部门已经给信访人书面答复并进行了多次面对面的解释,你若对安置政策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到沙湾区国土资源分局、法制部门咨询。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