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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打击非法改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5-08 13:41 已回复

人力三轮非法改装电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人力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不能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为什么现在交警不予以打击。反而让其越来越猖狂,连政府街和政府东街相连的陡坡都敢冲,万一出了交通事故由谁负责赔偿。西门车站'北门车站'沱桥车站长期存在喊客的面包车,(成都五桂桥30元一人)节假高峰期高达60元一人,而且面包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交警也不管。希望书记看到后能一管到底,不是走形式做过场。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6-07 08:48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简阳版块)中反映我市城区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成电动三轮车和面包车非法营运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问题。我市自2010年8月开展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市交警大队已撤除并让驾驶员自行销毁动力装置363套。目前,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工作还在进行之中,针对部分人力三轮车车主受利益驱使在多次撤除后,仍会加装动力装置的现象,市交警大队将合理调整警力,强化巡逻管控,对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严查严处,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切实解决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问题。
二、关于部分面包车在西门、北门、沱桥车站外非法营运揽客的问题。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的关心和关注,我市相关部门将认真履责,加强交通秩序的日常管理,为营造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而不懈努力。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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