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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仁寿县地方税务局清水地税所协助房地产企业偷税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4-28 13:51 已回复

蒋书记:
我看见过你调查过金丰苑一期关于网名反映的交房后不出具发票的问题,这里其实是有原因的,这里我再给你反映一下,具体内容如下,希望领导能好好查查,我到镇县上反映过了没有用,还受到人身威胁.
在视高的快速发展中,房地产也发展迅速,房价节节盘升,从2007年的500到目前的2680只用了4年时间,但是在2008年前后推出的金丰苑一期(最低售价1380),河心小区(最低售价980),合兴宛(最低售价1140)等项目中,仁寿县地方税务局清水地税均为开发商开具700-800不等的税务发票,帮助开发企业偷逃国家税收,收取商业贿赂等情况,最高价格比这个高很多,按照他们开具的发票我想合计偷税上百万,间节影响我们以后房屋交易税收.
我只发现私人在二手房做假的,没有想到房地产本身就是个暴利行业,开发商和税务机关勾结简直是暴力中的暴力,反映问题我反还受到政府部门的威胁,望领导能认真调查,好好严惩相关责任人和企业,给人民一个交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5-31 10:16

网民(万女士):你好!
2011年4月28日,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眉山市委书记蒋仁富留言,反映“仁寿县地方税务局清水地税所协助房地产企业偷税”的情况。眉山市十分重视,仁寿县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于2011年5月5 日至5月9日对视高镇金丰苑一期、合兴苑、河心小区三个项目纳税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向你回复。
一、金丰苑一期项目
(一)基本情况
“金丰苑一期”位于视高镇河心村6社,总建筑面积26,016.03平方米,其中:住房20,223.92平方米、门市3,911.22平方米、营业房1,863.18平方米、物管房17.71平方米。占地面积13,200平方米(19.8亩),由仁寿红利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承建,2008年2月开工,2009年8月竣工,楼盘现已销售完毕。
(二)开发商缴税情况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和销售明细表,经调查小组多方调查核实,销售总收入为40,916,716.91元,应缴各种税(费)4,325,074.14元,已缴3,154,611.37元,应补1,170,462.77元。该楼盘开发商因正在陆续建设后期工程,对一期项目的税收,开发公司与税务所正在办理税收结算。2011年5月9日已缴清欠税。
二、河心小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视高镇“河心小区”由四川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经营,占地面积1711平方米。于2007年10月开工,2008年5月竣工。总建筑面积4043.11平方米,已销售面积3538平方米。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核定(定率)征收。
(二)开发公司缴税情况
根据该项目提供的销售合同和销售明细表,经调查小组多方调查核实,销售总收入为3,814,260.00元,应缴各种税(费)476,045.83元,已缴438514.25元,应补37531.58元。仁寿县地方税务局已按规定对其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三、合兴苑项目
(一)基本情况
视高镇“合兴苑”由仁寿县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营,仁寿荣发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总建设面积5783.52平方米。占地面积1130平方米,2008年5月开工,2009年3月竣工,已销售面积5518.05平方米。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核定(定率)征收。
(二)开发公司缴税情况
根据该项目提供的销售合同和销售明细表,经调查小组多方调查核实,销售总收入为6,828,084.20元,应缴各种税(费)881,459.56元,已申报缴纳864648.55元,查补16811.01元。仁寿县地方税务局已按规定对其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谢谢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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