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凉山 » 雷波县 » 请求提高S307线公路复建工程用地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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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请求提高S307线公路复建工程用地的补偿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4-21 16:42 已回复

尊敬的雷波县委书记,我们是被S307线占地的五官乡农民,我们对政府公布且实施了的占地补偿标准深感失望和心酸,甚至可以说是对政府在对待这件事情上已经失去了信心。虽然我们是将来的库区移民,但是现在我们还没有被搬迁,还没有找到新的安身之处,复建工程占了我们年平均亩产值2万元以上的果园(政府有统计的)现在补偿我们2247元,是否合法合理我们不说,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否生活下去?在未搬迁之前我们该怎样生活?我们是小耕地高产值的地方啊!原来的果园总面积就只有2至3亩,现在补偿一年就只有几千元钱,一家人喝粥都得不够啊!我们向当地政府和工作人员请求和反应了若干次,但是没有任何的结果,都说他们做不了主。您是雷波县最高的领导,请问您能给我们一个答复吗?我们只请求政府不要抛弃我们,让我们能生活就行。希望书记在百忙中抽一点时间来我们地里看看,听听我们的心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雷波县委群众工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5-16 08:47

五官乡村民:
你们好!你们在人民网网民意见中提出《请求提高S307线公路复建工程用地的补偿费》的留言已收悉。你们在留言中所说的2247元是指601米以下耕地(包括水田、旱地及各类园地)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该标准的确定是依据《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规定,为尽快启动溪洛渡水电站雷波库区S307线及县乡公路复建工程建设,充分保障涉及临时用地农户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雷波库区移民工作,保障溪洛渡水电站按时下闸蓄水,我县参照施工区扩迁移民红线内占地青苗概算补偿标准及2008年县政府与中国三峡总公司溪洛渡工程建设部签订的《溪洛渡水电站施工区雷波县占地未搬迁移民生活补偿协议》制定。在此,你们对雷波库区复建项目工程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忠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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