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妈已经60多了,居住在金堂白果镇。去年政府发放的耕保金到了银行存折里面后,到银行却取不出来,并在不同的时间被划拨走。银行解释是政府专项使用,统一划拨走的,邻里的同样的老年人也有这样的情况。搞不懂为啥自己存折里的私有财产,政府相关部门难道可以直接划拨吗?据储蓄条例规定,除了法院、海关、税务机关有权直接划拨款项外,任何政府机构都无权直接划拨任何个人银行里面的任何费用,除非当事人和职能部门签订有相关的银行代扣协议。恳请领导能过问此事,让村里的老人知道这笔费用的去向及用途。
盼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留言所提出的问题,现由县国土局答复如下: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发放办法(施行)》的通知要求,耕保基金由农商银行兑付和监管,农户耕地保护基金由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平均分享,农户是否符合参保条件由社保部门进行确认,农户购买养老保险使用耕保基金划转由农商银行与社保部门衔接。因此按照农商银行和社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当耕保基金到账户后便有一个“到人”的处理,即是平均分配到每个家庭成员,因此钱并不是被划取走了,而是由家庭成员平均分享;按照耕保基金优先用于购买养老保险的政策要求,每个家庭成员都可利用属于自己份的耕保基金抵扣养老保险(在与社保部门签订代扣协议的前提下),对于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已不符合购买养老保险的条件,可凭自己的身份证在农商银行领取属于自己份的耕保基金。具体政策由农商银行和社保部门负责解释,建议协调农商银行和社保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消除农户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