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荣县 » 请还农民的新鲜空气,和干净的河水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环保 咨询】请还农民的新鲜空气,和干净的河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4-21 10:39 已回复

尊敬的县太爷:从观山镇到于佳的途中1公里内有4家废塑料加工厂,先不说是不是合法使用土地,这不是我们农民关心的问题.我们农民最关心的是我们的身体健康.每天我们生活在充满二恶英的空气下,恶臭.难闻长期下长去会死人的.当地政府只顾政绩不管农民生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荣县环境保护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6-13 13:16

网友:
你好!你留言反映的问题,现由荣县环境保护局调查回复如下:
基本情况:八户塑料加工厂(户)燃料均采用无烟煤或焦煤,其对大气的污染较小。八户塑料加工厂(户)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料废气,无专门的收集系统,属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采取的措施:
1、荣县环境保护局分别向荣县观山宏达塑料厂等八家塑料加工厂(户)送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业主必须于15日内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做到废水经沉淀后回收利用,废气完全收集后再实行高空排放,消除废气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2、严禁业主对生产废料进行焚烧,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3、对生产废料及沉淀池清掏的淤积物不得随意倾倒,必须运至观山镇指定的垃圾倾倒点进行集中处置。
4、荣县环境保护局将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防止网民所反映塑料厂影响环境问题死灰复燃。
5、荣县观山镇政府将派人负责督促检查。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