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同志:
您好!我于2008年在武胜祥升锦都小区定购了一套住房,2009年年底交了房,2011年装修完成(装修前装修公司反应外墙渗水,找房地产公司(广安市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此事维修要求,并签协议说房屋漏水渗水导致装修损坏,由他赔偿)。现在装修完成了,出现渗水导致部分墙纸内侧霉湿。找到售房部的负责人,他们承认是渗水,说等他们项目经理周道云回来解决。经电话联系,此人否认修复。我们找12315协调还是没有效果。我们平头百姓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据了解在我们小区像我们这样出现渗水的房屋很多。请书记为我们挽回损失,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利益和消费者权益。谢谢!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庚即衔接,在多次协调下,目前已处理好。感谢您的信任,感谢您的留言。
武胜县住建局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