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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希望 各级领导 为民作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4-07 14:45 已回复

各级领导

你好;

我是翠屏区菜坝镇石马村 村民 我叫曹友权 我奶奶现年74岁 我爸爸因病2000年去世 我奶奶现已吃低保 上面领导来通知凡事吃低保的都去公路上面捡垃圾不去的就把低保给下了 不知是否 是区政府的决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3-12-10 15:0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区委书记留言反映低保户要去公路捡垃圾的问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全体市民均应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低保户作为享受政府生活补贴待遇的人员,应主动积极支持该项工作,所以镇政府曾倡议各村(社区)动员享受了低保待遇的人员且年龄在60岁以下能够从事轻微体力劳动的,可组织轮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您的奶奶年龄不在此范围,若村上通知她,可向村里解释清楚。下一步,镇上将加强监督和引导,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增加群众在这方面的负担。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来电咨询政策或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100598,联系人:田礼。
此复。
翠屏区菜坝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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