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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再问“阳光学校”就近入学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4-02 16:51 已回复

尊敬的支铁州长: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过问我的问题(我家就住在航天大道东段北则,距新建的“阳光学校”仅三百米左右,但划定入学范围时却被划到二公里以外的九小、六中,因此不能享受《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关心,让我们这一段的孩子也能就近入学,受到“阳光”的普照)。现在西昌市教育局已做出了答复(“就近入学”是相对就近入学,留言中提出的航天大道东段北侧义务阶段学生入学原本属于九小、六中招生范围,未划入阳光学校招生范围的原因是:一、为了将相邻的九小、六中、阳光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合理整合,得到充分利用;二、划片的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是以大道、河沟等明显标志为依据。若把航天大道东段北侧划为阳光学校招生范围,就会连成一大片区域均应纳入阳光学校招生范围,目前阳光学校从师资、设备设施等各方面都不能满足,同时原有的周边学校的教育资源就会失去它应发挥的作用;三、阳光学校除招收城南新区一部分学生外,还要招收一部分西昌市籍农村小学毕业生,使农村学生同样享受到优质资源的服务,这也是实施教育公平的需要。)不知支铁州长看了是否满意,但我们看了之后仍有以下疑问:
第一:目前西昌市区大多数中小学每班人数80人,九小、六中每班学生约70至80人,而“阳光学校”每班学生仅40人,有的班还甚至不足40人。如果说是为了“为了将相邻的九小、六中、阳光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合理整合,得到充分利用”那就更应该让“阳光学校”的招生范围扩大,让更多的学生到“阳光学校”就读,这样才能更加充分的利用“阳光学校”的教育资源,减轻九小、六中及其他学校的入学压力;教育局却为何要反其道而行之?
第二:从去年西昌各学校招生划片情况看,六中、九小的招生面积、人口、学龄儿童都在“阳光学校”的五倍以上,而“阳光学校”作为全市乃至全州规模最大、设施最好的学校,所划的招生面积、人口、学龄儿童都是西昌城区最小的呢?
第三:“西昌阳光学校”去年以每名学生1.5万元的价格大量招收“捐资助学生”,交了钱之后不管是否在该校学区范围内都可以在该校就读。答复中说“阳光学校”教学资源有限,连学校门口的学生都容纳不下了,却又有大量的资源招收片区外的“捐资助学生”,这到底是“资源不足”还是“刻意划小招生范围”以便更多地收取“捐资助学费”?这到底是“情为民所系”还是“情为钱所系?”
第四:西昌市教育局公告称:从2009年起义务教育“小升初”招生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但答复中说“阳光学校除招收城南新区一部分学生外,还要招收一部分西昌市籍农村小学毕业生,使农村学生同样享受到优质资源的服务”,敢问这部分学区范围外的“农村小学毕业生”阳光学校是按什么原则招收的?是通过市教育局组织考试,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的吗?如果是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是在为“阳光学校”创名校、创一流学校打基础吗?
中央一再要求、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西昌市教育局却一再刻意制造教育不均衡并以此谋利,这究竟是为什么?
支铁州长,您在西昌已经工作多年,对西昌情况非常了解,您说我们这一带的孩子到底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在家门口上学,“就近入学”的那么难吗?难道“阳光学校的招生范围真的就不能再扩大一点“划到一环路”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5-04 14:29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西昌市教育局回复如下:
市教育局历来都要求全市各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凉山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规定》及《西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办学文件精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我们非常感谢网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如你仍有疑问,请到我局咨询或电话咨询,电话:3281547、328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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