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
我是一个投资商,在你辖区内准备办一个企业,已经给农户签订了租地协议,我向供电部门申请办理用电手续,交了二十多万元安装费用。供电部门也很快给我吧变压器、配电箱、连接线路电杆架设安装到位。但是我在厂房修建过程中,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出来制止,说那里是基本农田,不能搞厂房修建,并要求我拆除还耕。同时我还从他们口中得知,在此之前,成都市出台了一个文件,对新上企业,办理用电申请,需要发改委批复同意,电力部门才能予以办理供电。郫县供电部门明知我的企业没有合法手续,确任然收了我的钱,给我安装供电设施,造成我现在很大的损失。如果当初电了部门严格按照市上文件执行政策,告知我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手续时我就会发现该地块是基本农田,不符合办厂条件,我就会停止投资,就不会造成现在这种局面。请书记大人认真调查处理,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没有供电,所有违法建设都不会出现!没有供电,所有违法建设都不会出现!因我还有厂房在园区内,基于此我不便告知我的真实联系方式,请将调查处理意见,回复到网上,谢谢。
网友,你好!你与于2011年3月29日时的留言反映“被供电部门忽悠了”的问题,经四川郫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
四川郫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企业用电业务时,是严格按照郫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郫府发[2009]103号)的规定执行的,即“凡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供水、供电、供气”。凡无用地使用相关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的企业,四川郫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办理供电手续,四川郫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也未给无用地使用相关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的企业办理过用电手续。请你将为你们安装电力设备的公司名称或你公司的联系方式告诉我们,以便调查处理。
感谢你对四川郫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心,欢迎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电话为:87920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