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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地震统规自建后老房的拆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1-03-10 23:18 已回复

我是磁峰镇蟠龙村的村民,地震后我们遵循政府安排选址自建了房屋。在老房处推掉原有结构搭建几处稳固的木质结构简易棚,蓄养家禽和堆积一些地震前买的木材棺木。最近乡政府来了一群人要求强拆,许诺过段时间可再搭建。请问如此往复为何,它是有成本的,拆了棺木和家禽怎么处置。问他们都说上面要求的,我在网上查了一天都没找到可行的依据,所以只能推测是乡政府打着某些口号再吃国家的钱,申明这只是我的推测。希望书记能给我解掉疑问,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蓄养家禽对农民的意义,还有农村土地征用为什么协议一签就是七十年而且每亩地才一百多的费用。跪求回复和解决措施保住一个蓄养家禽和堆积棺木的木质棚。如果不信可核实我说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信访和群众工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1-03-25 15:25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市灾后重建工作的支持与关心。你留言反映灾后住房重建原宅基地还耕的问题,经彭州市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第一、根据彭府发【2008】36号文件有关规定,灾后重建方式是农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的,每一户都填有选择重建方式意愿书,并且户主在意愿书上签字盖指印,不存在政府安排,政府无权将意愿强加于农民头上。按灾后重建过渡安置的相关政策,不愿意住板房的,政府给予2000元补助资金由农户自己搭建过渡房。
第二、农村灾后重建已基本完成,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房屋也已基本入住。根据当时选择重建意愿时签订的承诺书及国土资源部、省、市相关要求,应当对原宅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还耕。对于农户养鸡、养猪等产业问题镇党委多次开会讨论相关产业规划。要求对于有发展产业意向的村民,向村上提交产业申请,镇上已经根据申请规模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对于棺木的存放都进行人性化处理,一些存放在自己的林盘进行遮盖。
第三、彭州市磁峰镇至今暂无征地行为。如今后有征地拆迁将按照彭州市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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